2023年,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综合执法工作部署,根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切实履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以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水平为核心,依法有效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清新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2023年,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2092人次,执法车辆3899车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共1504宗(含联合治超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执法工作任务。
一、道路运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
根据我区运输市场特点,深入分析、总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规律,重点在城北客运站、清四公路、清新大道、清和大道、明霞大道、玄真路、源头运输企业、学校以及各个乡镇重要场所等区域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及相关交通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1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共2240辆次,合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共235宗。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派发“拒乘非营车”等宣传单张约2000余份,有效打击了辖区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客运条件。
(二)强化对辖区内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对辖区内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治理纠正企业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驾培行业、机动车维修行业、危运普运企业等的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各类企业396家次。
一是加强驾培行业执法督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经营行为,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对非法经营、违章违规行为、非法培训活动等现象进行查处。2023年,共查处各类驾培案件35宗,有效打击了辖区的驾培行业违法行为。
二是结合“百日攻坚”行动,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积极向机动车维修业户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维修业户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切实提高机动车从业人员的维修技能和环保意识。2023年,共检查维修业户180家次,发出和张贴宣传通知共260余份。
二、水路执法方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对码头的防尘防控监管,督促码头落实防尘防控措施,对地面进行洒水保持湿润,确保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行政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是否在《船舶营业证》超越经营范围和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整治,要求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不得为“三无船只”提供停泊、装卸等经营活动。通过日常巡查旺角、广英码头进行管控,对岸线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持续落实码头不良天气日常管控措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精心组织开展辖区水路执法工作,在日常巡查时,严格依法查处辖区内码头违法行为,确保水路安全畅通。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执法车(船)47次,巡查航道64公里,巡查港口岸线43.2公里,检查码头27次,检查水运企业5家次,联合执法5次,检查货运船只9艘,查处航道案件1宗。根据交通职能联合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清城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三无”船舶和反渡反走私“清湾2023”进行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非法”非法码头经营和超越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公路路政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同时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路政执法巡查工作。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52人次,1522车次,巡查公路里程45789公里,查处各类路政案件12宗;综合行政办理路政许可32次;查处公路污染、扬撒案件48宗;发现及排除公路安全隐患168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对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进行清理36处;清拆违法广告标牌、横幅标语等设施共127多处;违章设点摆摊36个;清除各种路障19处;制止无证施工行为30次;拆除违法建筑161平方米;派发路政宣传单张约600份,悬挂路政宣传标语横幅6条,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保障辖区公路干线路面安全、畅通。对发现的公路违章、违建,损坏公路路产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有效的维护辖区公路的路产、路权。
四、联合治超方面
(一)路面治超
1.根据市、区的统一部署,全力遏制辖区内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行为,同时不断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不断完善路面治超执法环境,以保持清四线、清新迳口路段、禾云路段、南冲路段、石坎路段、龙颈路段和浸石潭路段等的治超高压态势,确保相关线路运输秩序安全有序。
2.以清新区太和镇迳口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职责,检查车辆道路运输证,司机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车辆相关证件手续,车辆扬尘洒漏,车辆尾气排放,固体废物运输等,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法。2023年,清新区治超站点共检查车辆693870台次,共查扣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973台次,卸货3913吨,持续规范运输市场安全秩序。
(二)源头治超
今年以来,我大队继续督促货运源头企业履行《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职责的巡查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时到企业巡查,对货运源头企业是否按规定合法装载、车辆装载情况是否如实登记、超载车辆是否放行行为、是否保护好视频远程监控设备等进行督查,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源头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加强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教育,严格履行源头治超企业主体责任;对巡查中发现存在涉嫌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并放行的,通过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2023年,我局共出动448人次,检查源头企业175家次,共发出《治超源头企业督查记录表》97份,处罚源头企业34宗,有效遏制了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
五、工作亮点
(一)推动非现场执法监管,提升治超执法效能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实施后,我区公路治超整体呈现出“超限车辆数量大幅下降、因超限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伤亡率明显下降、公路养护成本明显下降、车辆通行效率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大幅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的“三降三升”良好态势。2023年,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称重货运车辆共计5771265车次,系统生成涉嫌违法信息12768条,审核通过1454条,审核不通过11171条,立案查处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247宗,结案238宗。
(二)加强培训学习,促进交通建设项目工程监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施工一线,依法依规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至今共开展执法人员交通工程质量培训1场次,查处交通工程案件5宗。
(三)开门整治,推进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制定印发《清新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麦毅龙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区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交通运输局自查整改工作组工作部署安排,履行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由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从线索收集、自查自纠、业务培训、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着手,全力推动专项整治不断纵深推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执法大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继续推进各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营造我区公平、有序、安全、健康发展的交通运输业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
严厉打击营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追查超限运输车辆货物源头,并根据“一超四罚”的要求依法对相关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处罚。加大对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在城北客运站、清四公路、清新大道、清和大道、明霞大道、玄真路、源头运输企业、学校以及各个乡镇重要场所等区域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及相关交通违规行为。
(三)提高对驾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及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等违章行为,有效保障学员权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备案、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承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有序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水路运输、擅自设置撤销渡口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水运企业资质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违章行为;联合航道部门开展航道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航道的作业行为;加大港口岸线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擅自占用港口岸线和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加大对本辖区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2024年1月3日